公开电话: 0572-8283153
监督电话: 0572-12345
单位地址: 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号B楼9层
邮政编码: 313200
Email地址: deqingws@126.com
其他单位
QI TA DAN WEI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3:30—17:00(冬令时)8:30—12:00,14:00—17:30(夏令时)
办公地址:德清县行政中心B幢9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拟订全县国民健康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精神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全县牵头工作。
(五)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六)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负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督,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民营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八)制定全县卫生健康医学科研和在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开展重点学科建设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九)组织制定并实施区域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推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指导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一)组织实施妇幼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殖健康技术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十三)拟订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工作,动员全社会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建设各级各类卫生创建和全面健康促进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浙江战略、健康湖州和健康德清建设,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控制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和产业的协调发展。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实施人口预测预报机制,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决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建议,拟订人口发展规划与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订全县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协调全县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县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和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调整和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处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检测发现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不合格产品的,及时通报县卫生健康局,由县卫生健康局依法处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相互通报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现场控制,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开展医疗机构药房(库)规范化建设和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县卫生健康局协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推进激励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药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体系,完善信息相互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调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平安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卫生健康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组宣人事科。牵头承担系统党建工作。承担本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外事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卫生健康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或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思想文化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健康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优化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工作。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制定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组织实施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信息化安全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四)财务审计与绩效评价科。承担本系统的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负责财会和内审人员继续教育和管理。提出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政策建议。
(五)体制改革与法规科。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指导、推进卫生健康重大改革工作。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相关工作,协助办理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普法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与基层卫生健康科。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拟订基层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工作。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七)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及医疗、计划生育领域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重大违法案件。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本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审批、备案工作。
(八)医政医管科。拟订全县医疗行业管理的政策、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卫生健康医疗质量监督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紧急医学救援和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九)中医管理与科技教育科。拟订全县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中医药行业管理政策、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县中医药科技创新发展,负责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继承、传播、发展。承担献血管理工作。组织卫生健康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学科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及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工作。
(十)人口发展与妇幼健康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实施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拟订妇幼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健康促进与评价科。牵头研究提出健康德清建设、爱国卫生运动的规划、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开展健康德清和爱国卫生运动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全县牵头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和健康德清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