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见底力度
全力护航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高新区,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县属企业:
为督促各地各部门和企业严格落实复工复产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3月25日至4月3日,省安委会办公室联合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11个工作组分赴各地开展“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暗访检查。暗访共发现各类问题隐患2026项,其中重大隐患82项。为确保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进一步抓实抓细整改工作,严防各类事故,根据4月2日省委常委会关于抓好复产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省安委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全力护航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浙安委办〔2020〕8号),结合近期有关问题隐患和事故特点,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较往年更加严峻复杂。一些企业为了赶抢疫情耽误的工期,在员工难以及时就位的情况下,临时“拉郎配”,导致安全风险加大。如,宁波榭光电子有限公司、镇安工业园区新员工不会使用消防器材;衢州浙江康德新材料有限公司、龙游县立工紧固件有限公司部分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一些企业为抢占市场,铤而走险、违法违规生产,形成重大安全隐患。如,金华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加氢等危险工艺未报告、评价,违规设置临时危化品仓库,混放会反应危化品。一些企业安全风险隐患长期积累,复工后突击抓生产,导致安全风险集聚。如,嘉兴金峰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丽水金马逊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喷涂场所电气线路不防爆、 制度不落实;台州仙居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未按规定采用万向充装系统,卸车软管超过检验期。一些企业安全基础和管理仍然薄弱,各类风险隐患点多面广,特别是“三个三”、危化品使用等中小微企业共发现问题隐患688项,占比高达34%。各单位要引起高度关注,对照发现的同类型问题隐患,深入各细节、扩大检查面。在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要严格安全监管不放松,特别是要加快推进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发现问题的整改,抓紧制定整改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间要求。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定期组织检查督查,对整改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引发事故的,将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当前,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压力增大。1至3月,全省共发生较大事故4起,其中道路交通领域2起,特别是在敏感时段发生了G1521常嘉高速嘉兴段“3·30”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建筑施工领域2起,特别是在泉州“3·7”坍塌事故仅6天之后,就发生了宁波镇海“3·13”建筑工地塔吊倒塌事故。此次省暗访检查中建筑施工隐患、道路交通隐患相对偏多。其中建筑施工领域普遍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低、深基坑防护不到位、脚手架基础沉降、洞口防护不到位等问题隐患。交通运输领域长途客运中心为便于疫情防控,只留设一个安全出口,安全隐患突出;部分码头功能混乱,客货混装,危险品管理未落实检查制度。公安、交通运输、建设等相关部门要深刻剖析近期事故教训,直面难点痛点,找准问题短板,采取针对性举措,遏制事故多发势头。4月底前完成“两客一危一货”、航运企业及车船源头排摸,严防重点车船“带病上路”;督促建设、运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式做好大长深隧桥、航道等事故易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重点路段的排摸和管控;加强重点车船行驶轨迹研判分析,进一步完善即查即处工作模式,保持严管态势,严查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每周至少安排一次集中整治,每次不少于4小时。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省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经验成效,紧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持续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
三、全面排查,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防控
按照县高质量推进安全隐患排查见底行动部署,扎实推进“洗楼”式排查整治,确保排查见底、治理见底、源头管控见底。一是要突出发挥监管网格职能作用,切实利用数字监管安全隐患排查通软件定人定账号,根据各属地生产经营单位排查任务数倒排时间,对照检查要点清单做到滚动排查、及时治理、强化管控,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二是要摸清建立五张清单,即底数清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排查见底行动,切实掌握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和问题隐患情况,分级分类有针对性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三是要加快推进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限期整改、技术改造、行政处罚、停业整顿、拆除违建、取缔关闭、搬迁等方式进行处置,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送县安委办进行挂牌督办。
德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