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财政局关于公开征求《德清县财政局(国资办)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 ||||||||||||||||||||||||||||||||||||||||||||||||||||||||||||
发布日期: 2022-09-06 来源:法规科 | ||||||||||||||||||||||||||||||||||||||||||||||||||||||||||||
关于公开征求《德清县财政局(国资办)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我局对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起草了《德清县财政局(国资办)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9月16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德清县财政局法规科。联系人:姚立;电话:0572-8280240;电子邮箱:2647127760@qq.com。
附件:德清县财政局(国资办)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德清县财政局 2022年9月6日 德清县财政局(国资办)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对我局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确定继续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现予以公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
附件:1.继续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德清县财政局(国资办) 2022年9月6日
附件1: 继续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附件2: 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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