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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2022年德清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
2022年德清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政务公开数字化水平,不断推动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高效,加强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水平,做实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夯实公开基础,加大探索创新,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
一、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深化主动公开
(一)提升共同富裕建设公开水平。高水平做好共同富裕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评估“共富班车”运行情况,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公开典型案例和标志性成果,公布共同富裕重点工作及重要会议情况。做好“共富班车”项目谋划、发车、运行等各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政策信息公开,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双百双千”和重大项目攻坚行动,持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全流程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常态化推进十大民生实事项目预算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二)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水平。完善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政务办)围绕市场主体全过程公正监管,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信息公开,强化对滥用行政权力实施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整治结果公开力度。推进“蓝天”“铁拳”“雷霆”等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检查结果公开,适时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及时发布“2022网剑”监管等执法行动预警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通过税务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权威解读最新退税政策,依托税收系统征纳沟通平台,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大礼包精准推送活动。(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三)提升为民办实事公开水平。着力提高民生实事征集、实施、评价等环节公开程度和群众参与度,全方位、系统性、及时性公开2022年县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十大民生实事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助力“扩中提低”行动,专栏式推进就业、创业领域信息公开,加大灵活就业支持政策、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培训和宣讲推送,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促进相关群体更好就业创业,最大限度利企惠民。(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严格落实国务院主管部门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加快制定全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标准目录,持续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公司)
(四)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公开水平。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协调和内容审核,统筹做好公开发布信息的时效性与政府内部工作指令敏感性,有效兼顾流调信息发布与个人隐私保护。持续强化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线上线下公开力度,助力稳就业、促消费。用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传统媒体和新闻发布会等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专栏”,依法、及时、公开、透明发布本地疫情信息、防控举措、健康码赋码规则等。(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新闻中心)
二、加强主动回应,优化公开服务
(五)提高惠民利企政策推送精准度。加快建立全县惠民利企政策文件数据库,依托“浙里办”“我德清”等线上平台,推动惠民利企政策精准推送。开展“政策进园区”“政策进楼宇”等定向精准推送活动,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各镇(街道)、县级部门应将特定领域、特定群体的涉及企业和群众利益的政策性文件,开展精准推送,强化推送效果分析研判,提升政策推送的精准度和收看率。积极承接办好“政策进万家进万企”系列活动,加快推进扩大有效投资、减负强企、科技创新、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民生保障“五大政策包”的梳理和拆解,充分利用视频直播平台,将线下集中宣介与线上视频直播发布、解读相结合,切实提升解读实效。进一步突出核心概念、新旧差异、惠民利企举措及享受条件、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等实质内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加大对一线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力度。(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经信局、县新闻中心、县大数据局)
(六)提高回应社会关切精准度。加大政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网民留言办理、实体服务大厅等政策咨询服务水平。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定期梳理群众来信来访高频咨询事项,以清单式公开精准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政府网站、“浙里办”平台、“民呼我为”统一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政务平台数据融合共享。进一步完善统一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梳理高频事项更新解答内容与知识库,丰富解答形式,全面落实“简单咨询留言1个工作日答复”要求。(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信访局)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
(七)提高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精准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依法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规范性。(牵头单位: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司法部和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相关制度规范,加大行政复议监督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源头化解,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前进行法制审查。各镇(街道)、县级部门要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切实整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存在问题,实现争议发生率、纠错率双下降。(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八)提升政务服务精准度。完善“浙里办”等平台个性化、智慧化服务功能,优化集智能搜索、智能问答、智能导航于一体的智能客服,提升搜索服务便捷度和智慧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政务服务网、“浙里办”、自助服务终端、“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相结合的咨询服务体系,提供精准化、智能化、规范化的咨询服务。加快政务服务2.0向基层延伸扩面,高质量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为企业群众提供办件进度跟踪服务。畅通线上线下评价渠道,对服务事项实行“一事一评”,方便企业群众反馈服务体验和意见。(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办、县大数据局)
三、完善公开平台,夯实工作基础
(九)深化政策文件集中公开。在2021年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公开的基础上,持续进行文件系统清理、查漏补缺、及时更新,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各镇(街道)、县级部门要对发布的新文件及时对照规范要求,确保文件格式统一。(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和公开机制,进一步细化目录编制、意见征集、目录确定、动态管理等全流程闭环公开机制,确保意见征集、结果反馈全量、及时、有效公开。推进各单位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公开、草案解读。(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审查标准,科学规范确定公开范围和方式。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对公开后的信息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或影响政府正常履职的,及时转为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十)规范优化各类公开平台。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部门间各平台协同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定期监测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运行情况,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完善严重错别字、涉密和敏感信息发布前检测提醒和栏目更新预警等功能,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大数据局)做优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探索出台常态长效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发布转载审核制度,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力度。(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十一)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高标准完成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督查、验收等工作。对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7月底前完成与主动公开标准目录的融合。对科研项目、金融数据、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公开事项进行必要调整,确保一张目录覆盖全部公开事项,并以超链接或集成公开等方式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各镇(街道)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在年底前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并留存各村备查。(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对标专区“五统一”建设标准,进一步优化提升各镇(街道)政务公开综合专区、企业专区、村社专区建设,切实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十二)依法有序开放公共数据。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组织编制全县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在安全可控前提下,优先开放企业登记和监管、卫生、教育、交通、气象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需求迫切的公共数据开放。新增开放数据集总量50个,推出3个以上数据开放创新应用。(牵头单位:县大数据局)
四、强化监管保障,提升公开实效
(十三)加强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下级单位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要逐项做好工作交接,并第一时间向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各镇(街道)、县级部门每年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规范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全县域不再开展第三方评估。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务新媒体管理纳入考评体系。
(十四)常态化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其议事协调作用,推动政务公开与政策制定、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管理等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各镇(街道)、县级部门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逐项抓好落实,有关工作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开展督促整改。
附件:1.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2.2022年政务公开质效提升五大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1
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高水平做好共同富裕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共富班车”信息公开。 | 县发改局 | 全年 |
2 | 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双百双千”和重大项目攻坚行动,持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全流程公开。 | 县发改局 | 全年 |
3 | 常态化推进十大民生实事项目预算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 县财政局 | 12月底前 |
4 | 完善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 | 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政务办 | 9月底前 |
5 | 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信息公开。 | 县市场监管局 | 全年 |
6 | 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减税降费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 县税务局 | 10月底前 |
7 | 落实2022年十大民生实事办理情况公开。 | 县政府办公室 | 全年 |
8 | 强化稳就业信息公开。 | 县人力社保局 | 全年 |
9 | 加快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县政府办公室 | 9月底前 |
10 |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 | 县卫生健康局 | 全年 |
11 | 推动惠民利企政策精准化匹配和个性化推送。 | 县经信局、 县大数据局 | 10月底前 |
12 | 积极承接办好“政策进万家进万企”系列活动。 | 县政府办公室、县经信局、县新闻中心、县大数据局 | 全年 |
13 | 进一步完善统一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 | 县政府办公室、县信访局 | 9月底前 |
14 | 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前进行法制审核。 | 县司法局 | 6月底前 |
15 | 高质量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畅通线上线下评价渠道,对服务事项进行“一事一评”。 | 县政务办、县大数据局 | 全年 |
16 |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和公开机制,进一步细化目录编制、意见征集、目录确定、动态管理等全流程闭环公开机制。 | 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 | 全年 |
17 | 按月监测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运行情况。 | 县委网信办、县大数据局 | 全年 |
18 | 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与主动公开标准目录的融合。 | 县政府办公室 | 7月底前 |
19 | 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 | 县农业农村局 | 12月底前 |
20 | 对科研项目、金融数据、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公开事项进行必要调整。 | 县政府办公室 | 12月底前 |
21 | 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 县政府办公室 | 全年 |
22 | 组织编制全县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新增开放数据集总量50个,推出3个以上数据开放创新应用。 | 县大数据局 | 12月底前 |
附件2
2022年政务公开质效提升五大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 名称 | 目标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标准化提升行动 | 形成德清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动公共企事业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 县政府办公室、县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公司 | 9月底 |
2 | 十大民生实事公开提升行动 | 建立民生实事公开专题页面,完善各年度民生事公开目录,完成2022年各民生实事从意见征集、实施、评价等环节的信息公开。 | 各有关部门 | 全年 |
3 | 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与主动公开标准目录融合行动 | 加快推进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本县主动公开标准目录的梳理融合,确保一张目录覆盖全部公开事项。 | 县政府办公室 | 10月底 |
4 | 重大行政决策全生命周期规范化标准化提质行动 | 加强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解读、意见征集和反馈、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决策讨论、文件文本解读、执行监督等流程公开力度。 | 县政府办公室 | 全年 |
5 | 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提升行动 | 加快推进各镇(街道)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对照专区“五统一”建设标准,进一步优化各功能区建设,确保功能区简约明了、实用便民。 | 各镇(街道) | 全年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外勤365下载安装_365bet安卓手机客户端_365bet365网址,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