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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2-13396 | 发文时间: | 2022-07-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人民政府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职工购买商品房,所购买的楼盘已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签订购房协议,选择的付款方式为纯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在支付完首付款后,就可以提出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1 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请点击下图,参见往期文章)
2 首付比例相关规定
01 缴存职工家庭首次首套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为20%。
02 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家庭已拥有1套及以下住房,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首付比例为20%。
03 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家庭拥有1套及以下住房且有未还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3 借款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01 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有共有产权人的需要直系血亲证明)、还贷银行卡。
02 异地缴存公积金的,需要提供缴存地和湖州地区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查询记录,异地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近12个月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再次贷款的,另需前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证明(以上证明均须加盖公章)。
03 享受新就业大学生及引进人才优惠政策的需要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引进人才协议;享受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的提供湖州绿卡。
04 经湖州市住建部门备案后的购房合同,首付凭证。
4 贷款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