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索引号: | 330521/2019-06615 | 发文时间: | 2019-08-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来源: | 新市镇 | 发布机构: | 新市镇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党政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综合全镇人口规模、区域特征、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统筹镇党委、人大、政府机构和群团组织设置,综合设置10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治办公室、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牌子)
承担镇党委、人大和政府机关的日常工作。承担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保密、保卫、后勤服务、工作巡查、党务政务公开、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等工作。承担组织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有关综合性报告。承担镇党委(政府)法治工作。统筹辖区内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人:武芳红
联系方式:0572-8180001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承担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工作、统战、民族、宗教、侨台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体系建设、党建带群团建设等职责。承担上级巡察整改、机构编制、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负责人:陈平
联系方式:0572-8185007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承担编制并组织实施本镇经济发展和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等专项规划与年度计划等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培育重点优势企业,推进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引育,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等工作。承担服务业、物流业等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等工作。指导全镇外商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进出口工作,开展招商引资、服务外商投资企业等工作。承担节能减排工作。承担经济调查和统计分析。承担环境保护,协助做好市场监管工作。承担项目推进、安全生产等工作职责。
负责人:孙伟
联系方式:0572-8180081
(四)农业农村办公室
承担农业、渔业、林业、水利工作。研究提出农业、渔业、林业、水利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渔业、林业产业化的规划、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承担村级土地承包政策的落实和监督实施。承担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农业项目管理。承担水利和水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和生态建设。承担动植物防疫等工作。承担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完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承担农民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监管农村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和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勤民
联系方式:0572-8180072
(五)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承担美丽乡村规划和建设工作。承担村镇的自然资源规划和建设工作。承担编制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综合整治、村镇建设和行政管理等工作。承担村镇建设综合开发,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承担联系协调城建、交通、电力、邮政等部门,协助做好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人:嵇建勇
联系方式:0572-8180051
(六)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承担编制并组织实施本镇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教育、文化和广电体育、民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医疗保障、残联、政务服务等社会民生事务的服务管理。
负责人:李国琴
联系方式:0572-8180023
(七)社会治理办公室(挂综合信息指挥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
承担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维稳,群众来信来访、矛盾纠纷调处、全科网格建设管理,以及综治工作平台日常管理协调等职责。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管理各条块服务管理力量的日常事务,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和监督专业管理等职责。协助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司法调解、法律服务,承担归正人员帮教等工作。
负责人:沈忠海
联系方式:0572-8180003
(八)财政所
承担财政管理日常工作,协助上级财税部门做好有关税费征缴管理工作。承担编制镇本级财政综合预算、决算草案,执行本级综合预算工作。承担财务内审监督和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钱波
联系方式:0572-8180078
(九)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统筹协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工作。承担本区域行政审批的各项管理职责。组织本区域的相关部门和机构统一进入本级便民服务中心,集中提供政务服务和民生服务。制定和实施本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为便民服务中心各办事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提供服务。对办事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受理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办事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评议、投诉。承担县级相关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管理等工作。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承担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人:沈黎云
联系方式:0572-8183616
(十)旅游发展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新市古镇旅游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镇旅游资源保护工作,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改善工作,推进旅游资源整合和旅游项目建设。承担全镇旅游统计工作和行业信息发布。组织全镇旅游形象和品牌的对外宣传、重大旅游促销营销和旅游节庆活动。承担对全镇旅游经营单位实施行业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等工作。承担全镇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完善旅游应急处置机制,指导协调旅游应急救援等工作。
负责人:姚雪丽
联系方式:0572-8443232
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群团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群团日常工作统一纳入党建工作办公室。
四、所属事业单位
整合现有事业机构资源,综合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市政公用服务中心3家事业单位。
(一)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主要承担做好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工作。承担基层政务办事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承担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服务。承担服务辖区企业、社会经济组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等职能。承担辖区内各类党组织、党员群众的联系、组织、宣传、凝聚、引领、服务等职能。受委托承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协助管理监督国有和集体资产。承担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根据授权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承担劳动就业服务,协助处理劳动保障监察事项,协调劳动关系。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做好辖区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信息数据采集、甄别、录入、分析,退役军人就业形势等数据统计、分析、研究,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优抚安置以及来信来访等工作。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负责人:沈国强
联系方式:0572-8354110
(二)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协助做好社会救助、扶贫救灾、残疾人服务等工作,做好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及社会公益事业相关工作。承担村、社区自治指导、自治服务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加强对村(居)委会和各种社会组织建设的引领规范。承担区域内经济发展的监测、分析、评估等统计工作。协助做好各项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好农业公共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农村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和财务管理的监管工作。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建设与交通安全、生态环境安全、食品与质量安全等方面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职责。协助做好辖区内农业、渔业、畜禽、林业、水利等事业相关工作。协助承担气象信息传递、应急联络、灾害报告、设施维护和科普宣传等公共服务职责。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负责人:赵明
联系方式:0572-8354119
(三)市政公用服务中心(挂环境卫生管理所、新市地区房产管理所牌子)
主要承担本镇公园、广场、道路、桥梁、路灯、管道(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承担本镇街道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服务管理。承担本镇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服务管理。承担本镇生活固废物管理。指导本镇各村(社区)的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事业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新市地区直管公房、经租房、代租房(政府授权管理的公房)的经营管理和维修养护等工作。配合和协助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
经费形式:财政差额拨款
负责人:沈根荣
联系方式:0572-8445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