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万元巨额稿费的背后
"巡察组的同志,上渚园林公司财务混乱,你们一定要好好查查;德清县委第三巡察组刚进驻下渚湖街道开展政治巡察不久,就收到了一封群众举报信。
巡察组立即调取了德清县下渚湖街道下属国有企业上渚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明细账、记账凭证等相关资料,查阅后不久,一笔5万元的转账记录引起了工作人员小吴的关注,"钱是从公司账上直接转到个人账户的,收款人是王林刚备注了;稿费等劳务费;,除此以外没有其他凭证。"紧接着,工作人员又发现,三天后又有一笔40万元的巨额稿酬转到"王林刚"名下,工作人员翻完了该公司近年来的所有财务凭证,发现这45万元再也没有回到公司账户上。
德清县委巡察组查阅相关财务资料
"王林刚"是谁?为什么短短几天时间就有45万元稿费打到他的个人账户?这背后会不会有什么猫腻?
带着疑问,工作人员找到了公司的财务人员,据财务人员介绍,王林刚是公司的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运营。其实在之前整理公司账目时,财务上已发现这两张凭证"有问题":"我们一发现就找到了王林刚,但王林刚却说这些钱是用来支付苗木款和小工工资的,等上级单位领导签完字就会来报账的,他还拿出了一些支付苗木款凭证,但后来却一直没有回音,这两笔钱也一直挂在应收款科目上。"
紧接着,工作人员找到王林刚当面了解情况。
"为什么上渚园林公司会向你发放稿费45万元?"
"这不是稿费!这是我从公司账上领的备用金,稿费是我自己随便填的。"
"那这个钱你用去哪儿了呢?"
"这45万元我本来是打算去买苗木的,后来因为价格的原因没买成,我想反正今后支付苗木款、小工工资都要用现金的,所以就没还回去。"王林刚理直气壮地说,这些我都有凭证的。
"公款怎么能直接打到你个人账户呢?"
"因为这些钱我都是为了公家的事啊,这里面大部分是支付苗木款的,其他零星的支付工程款,我自己还垫了一部分,我都有凭证的,我觉得没什么问题啊。"王林刚仍不以为然。
听了王林刚的一番回答,巡察人员觉得可气又可笑,他们严肃指出了问题所在:"《公司法》里有明确规定,公司资金不能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公私账务不能混同,这是财务管理最基本的原则!"
听了巡察组工作人员的话,王林刚紧张起来,一边搓手一边不停重复:"我不知道啊,我觉得没问题啊
随后,工作人员又仔细查阅了会议记录,询问街道工作人员、走访苗木商户等进行了详细调查。原来,之前上渚园林打算购进一批苗木,为方便支付需要领取备用金。按照正常流程,领取备用金应该层层审核后才能转账,但王林刚就为图方便,在没有经过任何审批的情况下直接从公司账上分两次划了45万元到自己银行账户上。后来,苗木因为种种原因没能买成,但王林刚却没有及时把这笔备用金返还到公司账户。
巡察组工作人员仔细查阅会议纪要
后通过调取银行转账记录、收款人的证明材料、工程量清单、提货单等资料进行比对分析,经会计师事务所对45万元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王林刚擅自领取的45万元备用金陆续用于支付上渚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的工程款、苗木款等相关费用。
鉴于王林刚认错态度诚恳且未造成严重后果,2019年5月,王林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上渚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王林刚随意领取公款,存放在个人账户却懵然不知其中的风险,为此付出了惨痛代价,这一方面暴露出其个人纪法意识的淡薄,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其所在单位在公款管理不严格、财务制度不规范等问题。而这一问题同样应该引起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关注:公款私存,很容易演变成挪用公款甚至贪污公款等违纪违法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使得群众利益受损。广大党员干部要挺纪在前,坚守纪律底线、法律红线,坚持公私分明,不占公家一分一毫。镇(街道)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抓实有关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实现财务规范、公私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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